近日,《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 30600—2022)(以下簡稱《通則》)經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批準發布,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通則》自2014年發布后進行的第一次修訂,是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后農業農村部牽頭起草的第一個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國家標準。
修訂《通則》是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市場監管總局于2014年和2016年先后發布了《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兩項國家標準,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與評價“首”“尾”兩個關鍵環節進行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國家標準對高標準農田進行了科學定義,解決了高標準農田“建什么、怎么建”的問題,對全面規范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具有極為重要意義。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一共布置了七大工程和五大行動,其中第一項行動就是“實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具體內容包括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智慧農業、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數字鄉村、鄉村旅游、農村人居環境等領域標準研制等任務。《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是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修訂該標準是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重要舉措。
新版《通則》重點突出四個特點
新修訂的《通則》堅持以全面提升農田質量為目標,以體現區域特色為重點,面向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產業化,突出農田工程建設和質量建設,堅持“科學布局、分類施策,目標導向、良田糧用,生態理念、注重質量”等編制原則,完善相關內容與技術規范,促進農田建設高質量發展。新版《通則》彌補了原版在實際應用中部分指標設置不合理等不足,并突出了四個特點:
一是突出因地制宜,劃定了不同建設區域。將全國劃分為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東南區、西南區、西北區和青藏區等七個區域,分區域制定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標準、農田地力標準參考值,充分凸顯了因地制宜的建設原則。
二是突出目標導向,明確了分省糧食產能指標。《通則》分別規定了各省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指標,確保到2030年建成12億畝高標準農田后,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標準農田,能夠穩定保障1.3萬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守住國家糧食安全底線。
三是統籌設施建設與地力提升,細化完善了地力提升相關內容。在修訂設施建設指標的同時,著重補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關指標,為各地開展耕地質量提升建設提供有效技術參考。
四是突出科學適用,提升了標準可操作性。將建設內容明確分為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和農田地力提升工程兩大板塊,每一板塊詳細劃分具體工程類別,每一類別詳細制定建設標準,確保地方開展各類工程建設都能有所參照。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將按照《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要求,會同農業農村部重點做好《通則》宣貫培訓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健全完善兩項工作,為新時期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與管理,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打下堅實基礎。